天津城建大学工会是隶属市教育工会的基层组织,受校党委和教育工会双重领导。校工会成立于1980年。目前,校工会有专职工作人员5人,设有工会委员会、女教职工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共三个专门委员会,有21个分会,有会员1500余名。
2023年12月,学校召开了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校教代会、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
多年来,校工会在校党委和市总工会、市教育工会的领导和支持下,在各级工会组织的共同努力下,紧紧依靠和团结广大工会会员,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发展目标任务,在推进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建功立业、民主建设、师德师能、维权维稳、创建教工文化阵地等方面,做出了极大的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2013年被市教育工会授予“教工先锋号”称号;2014年被市总工会授予“天津市工会工作创新成果先进单位” 称号;2015年被市总工会授予“天津市模范职工之家”称号;2017年获得市总工会“教育系统工会工作优秀创新成果奖”;2020年获得天津市教育系统工会工作十项亮点展评奖;2020年、2022年、2024年连续三届获得市总工会和市教育两委联合颁发的“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优秀组织奖”。
工会工作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群团改革工作座谈会上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天津市总工会和市教育工会工作部署,服务学校工作大局,以“增三性”、去“四化”为根本,以稳步推进学校工会改革为动力,以服务凝聚教职工、合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大力推进忠诚之家、创新之家、和谐之家、温暖之家、活力之家建设,着力在建机制、强基础、重创新上下工夫,团结动员广大会员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加快建设国内一流、国际上有影响的高水平城建特色大学贡献力量。
工会工作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在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坚持增强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的工会改革方向,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全面推进部门各项工作任务。主要职责是:
1.忠诚党的事业,竭诚服务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2.落实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制定工会年度工作要点并组织推动实施,发挥思想政治引领和桥梁纽带作用。
3.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引领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
4.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落实《天津城建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教代会、工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5.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广大职工群众服务,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认真倾听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与学校行政和有关综合管理机构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焦点问题,扎扎实实为职工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6.服务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创新载体,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各类岗位竞赛创建活动及师德师风活动。做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宣传和服务工作。
7.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健全服务职工体系,落实好各类职工帮扶、保障项目。推动教职工集体福利、送温暖、保障计划项目等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大力推进“教工之家”建设,提升职工幸福感、获得感。
8.发挥工会组织优势。组织教职工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教学技能竞赛交流以及健康和谐的校园文体活动。
9.积极做好女教职工的权益保障工作。
10.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工会专兼职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切实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做好会员的发展、转接、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工会经费的收支、使用和管理工作。
11.加强部门建设。抓好部门干部职工队伍能力建设、作风建设、思想政治教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结合部门实际,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发挥育人职能。
12.完成校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校工会各岗位职责:
1.主席
工会主席是工会的法人代表。在校党委的领导下,主持工会、教代会全面工作。
2.常务副主席
(1)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的决策部署,协助主席主持学校工会、教代会日常工作。
(2)负责制定工会、教代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并组织实施。
(3)定期向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请示汇报工作,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的疏通工作,协调校工会与学校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和联系。
(4)负责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教代会、工代会闭幕期间的日常工作。
(5)服务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需求,发挥思想政治引领作用,引导广大教职工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和岗位竞赛创建活动。
(6)关心职工生活,做好女教职工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特色教职工各项文体活动,开展工会会员集体福利等专项关爱普惠工作。
(7)做好“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等推荐评选申报工作。
(8)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推进工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组织工会专兼职干部队伍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加强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工作。
(9)做好工会经费的收入、上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10)做好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3.副主席
(1)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的决策部署,协助主席、常务副主席做好学校工会、教代会日常工作。
(2)起草制定工会教代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3)做好教代会、工代会闭幕期间的日常工作。
(4)做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筹备工作。指导各分会换届工作,努力促进分会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5)服务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需求,发挥思想政治引领作用,引导广大教职工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和岗位竞赛创建活动。
(6)做好天津市“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等推荐评选申报工作。
(7)组织开展特色教职工各项文体活动,开展工会会员集体福利等专项关爱普惠工作。
(8)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推进工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组织工会专兼职干部队伍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加强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工作。
(9)做好工会工作宣传服务工作。负责工会网站和微信平台的维护更新建设。
(10)做好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综合办公室主任
(1)负责工会、教代会日常工作的安排。
(2)负责工会、教代会各项规章制度的检查、落实工作。
(3)组织安排工会、教代会各种会议及活动。
(4)做好工会财务预决算和日常经费使用管理工作。
(5)协助部门领导做好各类评选的组织推荐工作。
(6)积极开展职工文体活动,丰富教职工校园文化生活。
(7)落实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5.财务出纳
(1)按照《会计法》、《工会会计制度》的规定,贯彻落实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制度,维护财经纪律。
(2)协助制定、完善工会财务制度,协助完成工会年度预算与决算的编制工作。
(3)办理现金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4)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编制记账凭证。
(5)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管理财物和票据,确保安全。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6.科员
(1)协助做好基层工会的组建,教职工会籍管理,两会代表以及工会会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2)协助办公室主任组织开展各项文体活动。
(3)负责教代会、工会网页的维护和信息发布。
(4)负责建立、整理、保管工作档案。
(5)负责工会国有资产管理。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